转发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共事务管理处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1-12-02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迎接省综治委对我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复查,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121日—6日;127日,学校进行统一检查。

  二、卫生责任区域及责任部门

序号

责任区域

卫生标准

责任部门

1

办公室、会议室

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各学院(部)、各部门

2

实验室、机房、库房

地面清洁,物品堆放规范,
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

3

学生寝室

窗明几净,整洁有序

各学院

4

学生公寓、大楼、室外场地等公共区域

干净整洁,注意保洁

后勤集团

5

食堂、超市等区域

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保洁
符合行业标准

后勤集团

6

室外宣传物品

各类宣传物品张贴、摆放、悬挂规范有序

宣传部

7

基建、维修施工场地

各类建筑材料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建设处

8

车辆停放

按指定地点规范有序停放

保卫处

三、活动要求

各学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卫生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治,并按要求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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