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关于开展第二期大学生创业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1-10-19 浏览:】
各系:
为了鼓励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学院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为载体,创建了大学生创业工作室。永利官网大学生创业工作室投入使用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创业工作室为创业团队的建设和创业项目的运作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并为学校创业基地的管理和服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进一步发挥创业工作室的作用,惠及更多适合在工作室内发展的学生团队,现就第二期大学生创业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原则上为天目学院在校大学生,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处分;
2、创业工作室(创业公司)负责人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并取得家长同意;
3、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院规章制度相抵触,且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
4、鼓励低碳环保的创业项目,对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作品、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以及拥有项目专利权或者已经取得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5、创业团队应聘有指导教师或创业导师。
二、申请程序
1、提交入驻申请材料;
2、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3、评审入围的创业团队与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签定入驻协议书,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后入驻并开展相关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材料
1、《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项目申报书》;
2、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3、创业工作室(创业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4、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学院将对评审入围的创业团队进行项目资助,同时将对各入驻创业工作室的团队(创业公司)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创业工作团队”,对考核“优秀”的创业团队优先推荐入驻学校创业园。
请各系组织学生申报并筛选1-2个创业项目(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东湖校区A3-A4一楼大厅),电子文本请发送至邮箱:tmjyb@zaf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3743606/9293606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2011级新生升国旗和做早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教学质量管理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学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闭】